中國經濟網5月13日訊(記者 郭文培) 5月12日,深交所披露的一則紀律處分信息顯示,由于新冠治療藥物中間體業務信披不準確且未及時澄清,江西富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祥藥業”)及該公司董事長包建華、總經理喬曉光、時任董秘黃曉東被深交所通報批評。
信披不準確、不完整
據了解,1月24日,富祥藥業在披露的《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公告》稱,其憑借參股子公司上海凌富藥物研究有限公司(下稱“上海凌富”)的研發基礎,已經向客戶供應了莫匹拉韋和瑞德西韋核心中間體樣品,并通過了客戶驗證。同時,公司與上海凌富開展合作,現已具備新冠治療藥物中間體研發生產能力,期望能夠進入輝瑞等企業新冠治療藥物生產的供應鏈體系之中。不過,目前公司有關新冠治療藥物相關產品的收入占公司營收比重較小,對公司目前經營業績暫未產生重大影響。
1月29日,富祥藥業披露《關于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的回復公告》,關于新冠治療藥物中間體業務,富祥藥業介紹稱,目前公司生產供應的用于生產新冠治療藥物莫匹拉韋、瑞德西韋的中間體產品在手訂單分別為325萬元和550萬元,占2020年收入的比例僅為0.2%和0.4%,對應的研發投入為300萬元和500萬元。不過,生產莫匹拉韋、瑞德西韋的核心中間體暫未形成收入,也僅能供應給上海凌富,不能供應給其他方。此外,富祥藥業還補充,目前生產前述相關產品均未直接或間接供應給輝瑞、吉利德、默沙東,公司也沒有和輝瑞、默沙東、真實生物、吉利德簽訂與新冠治療藥物相關的合同。
對于上述情形,深交所指出,富祥藥業未在1月24日披露的《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公告》中準確、完整地披露生產莫匹拉韋、瑞德西韋中間體業務在手訂單、占營收比重、研發投入等的實際情況,也未在1月24日、1月26日披露的《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公告》《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補充公告》《股票交易嚴重異常波動的公告》中準確、完整地披露前述產品僅能向單一客戶上海凌富供應且未形成收入以及未直接或間接向輝瑞、吉利德、默沙東等供貨的事實。該公司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完整。
傳聞不及時澄清
值得注意的是,1月18日,富祥藥業組織開展了與投資者的交流活動。之后,市場上出現一份名為《富祥藥業董事長交流 20220118》(下稱《交流紀要》)的文件?!督涣骷o要》相關內容顯示,有投資者提及“公司的新冠供貨是什么中間體、供應量有多少、向誰供貨”,富祥藥業回復稱,向“輝瑞、默沙東、真實生物等都供貨”,目前供給輝瑞的原料有三種且“已經提供了百公斤級的原料”“很快會到噸級別”。
1月19日,富祥藥業股價漲停;次日,該公司股價盤中觸及漲停。
然而,直至1月29日,富祥藥業在對深交所關注函回復公告中進行澄清稱,該文件所提及內容與事實不符。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深交所對富祥藥業及該公司董事長包建華、總經理喬曉光、時任董事會秘書黃曉東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責任編輯:劉瀟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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