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7月19日電 (記者崔元苑)為推進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共享,提高醫療資源利用效率,改善人民群眾就醫體驗,日前,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如何建立結果互認體系?《通知》明確,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結合實際情況建立本轄區內的檢查檢驗結果互認體系,明確互認機構范圍、條件、診療項目(內容)及技術標準等,優先選取穩定性好、高值高頻的檢查檢驗項目進行互認。有條件的省份之間可以聯合制定工作方案,逐步實現跨省域醫療機構間檢查檢驗結果互認。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將獨立設置的醫學影像診斷中心、醫學檢驗實驗室等納入互認體系,為區域內醫療機構提供檢查檢驗服務,實現資源共享。
《通知》要求各地要做好互認機構、項目的公示公開,便于群眾查詢了解。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應當在不影響疾病診療的前提下,對已納入檢查檢驗結果互認體系的醫療機構出具的檢驗結果予以認可,不再進行重復檢查。對于診療需要,確需再次進行檢查檢驗的,應當做好解釋工作,充分告知患者或其家屬檢查目的及必要性等。
如何確保檢查檢驗質量?《通知》強調,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組織成立檢查檢驗質量控制*組,指導各地開展人員培訓、現場檢查、室內質控、室間質評等有關工作。各有關醫療機構要進一步健全檢查檢驗科(室)的規章制度和標準操作程序,加強對醫務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工作培訓,強化科(室)內部管理,確保高標準出具檢查檢驗結果。
如何推進檢查資料互認共享?《通知》指出,各地要按照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建設功能指引要求,加強區域平臺建設,通過建立醫療機構檢查資料庫或“云膠片”等形式,推進檢查資料共享,實現區域內醫療機構間檢查資料的互聯互通互認。各醫療機構要按照醫院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范要求,加強以電子病歷為核心的醫院信息平臺建設,在保護患者個人隱私的同時逐步實現檢查資料數字化儲存和傳輸。
如何激勵和調動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開展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的積極性,形成長期有效的運行機制?《通知》要求醫療機構要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分配制度,鼓勵將醫務人員分析判讀檢查檢驗結果、開展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的情況作為績效分配的考核指標,使醫務人員收入真正體現勞動價值和技術價值。
如何加強對已納入互認體系醫療機構的監管?《通知》要求對質量或管理不達標的,及時進行督促整改或將其移除出互認體系。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對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和資料共享情況進行實時監測,對高值高頻、群眾反映突出的檢查項目進行實時監控,逐步實現對不合理檢查的自動發現、自動提醒、自動干預。
本文轉載自人民健康網,內容均來自于互聯網,不代表本站觀點,內容版權歸屬原作者及站點所有,如有對您造成影響,請及時聯系我們予以刪除!